公告
共享充电宝场地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共享充电宝场地招租公告

为提高游客游园便利性,提升服务品质,拟通过出租场地拟引进共享充电宝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场地基本情况

序号

场地位置

占地面积(㎡)

设备

水电设施

设定用途

1

大嘴长廊驿站

0.2

1

点位提供电源

商业

2

海狮商店

0.2

1

3

上野便利

0.2

1

4

文创市集

0.2

1

5

迷你动物世界通道

0.4

2

6

水域商店

0.2

1

7

遇见熊猫

0.4

2

8

河马商店

0.2

1

9

百兽表演场处

0.6

3

10

红猩猩商店外

0.2

1

11

小动物乐园商店

0.2

1

12

萌宝小屋

0.2

1

13

朴大叔通道处

0.8

4

14

老虎餐厅内

0.4

2

15

猎豹餐厅内

0.2

1

16

德克士贝瑞咖啡内

0.2

1

17

灵猴汉堡内

0.2

1

18

游客服务中心内

0.4

2

19

马戏剧场内

0.4

2

20

3号门志愿者岗亭处

0.2

1

小计:(共20处点位)

6

30


、出租用途

本次出租场地仅限引进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共享充电宝具有自助服务、使用便捷等特点,可为游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游园体验。

三、出租价格

年租金底价为105120元。不收取物业、水电费用。

、出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无免租期,不可转租租约期满后,可进行下一期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收缴办法

第一年度租赁费需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周内支付;第二年度合同租赁费需在第二年度租赁起始日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

、保证金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5000元履约保证金(大写:伍仟元整)。此保证金用于确保承租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七、承租条件

1、于202611日前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具备自主研发充电宝自助租赁设备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物联服务系统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3承租方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有景区合作案例,在过往的项目中取得良好的业绩和口碑

4、承租方必须符合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匹配园区形象提升。

(1)热爱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自觉保护园区环境;

(2)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

(3)遵纪守法,服从公司及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

(4)按要求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须符合园区服务标准及相关安全要求;

(6)依法诚信缴税;

(7)签订相关经营合同及安全协议。

5、承租方在竞租前到现场查看参与竞租的承租方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场地位置状态及上述各项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租方式

通过上海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平台及公司官网发布拟出租的场地信息,进行公开招租。

八、意向方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及合作方案原件。(合作方需提供不少于2个景区合作案例、专利证书、品牌注册商标、设备安全性说明等材料)

3、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实力)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意向承租方代表人请于 2026522日至202652817:0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材料送至南六公路178号上海野生动物园经营管理部。联系人:沈思怡   电话:19334257045


经营管理部 

2026522